第952章 女性专家黑斯廷斯(1/2)
亚瑟离开餐厅时,脚步并不急。
那条通往内廷的走廊他走过无数次,地毯的纹路丶墙上悬挂的历代国王肖像丶窗外修剪得过分规整的草坪,全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正因如此,他才得以把注意力从外界抽离出来,把方才那段对话在脑中重新过一遍。
他并不讨厌弗洛拉。
恰恰相反,他对她的印象始终是端正而清晰的。
克制丶谨慎丶懂得进退,明白自己在宫廷体系中的位置,从不越线,也很少张扬。这是一位传统的不能再传统的英国淑女,作为女官无可指摘,作为同盟也堪称可靠。
可问题在于,过去几年里,他与弗洛拉之间的亲近,是精准计算后的产物。
在维多利亚尚未继位的那些日子里,弗洛拉的存在,是他接近核心丶保持存在感丶维系信任链条的重要一环。
他从未对自己说谎。
他知道,自己给出的关心丶耐心丶偶尔的温和亲近,究竟有多少是真情,又有多少是出于策略上的必要。
而现在,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维多利亚继位之后,权力的轴心已经彻底转移。白金汉宫不再需要肯辛顿宫作为中介,女王也不再需要通过母亲的女官来确认世界的边界。弗洛拉在政治上的价值,已经被时间本身消解得于于净净。
这并非她的失败,而是时代的结果。
只不过,亚瑟先前以为如今已经失势的肯特公爵夫人肯定会像是抓着救命稻草一样,不愿放她身边为数不多的几个亲信走人。而只要执拗的公爵夫人不愿放弗洛拉离开肯辛顿,性格保守传统的弗洛拉也一定不会主动提出辞职,如此一来,她的婚事自然也就无从谈起。
但是,令亚瑟意想不到的是,肯特公爵夫人不止主动放行,甚至还自告奋勇的充当起了媒人。
或许是因为公爵夫人心中对弗洛拉有愧,又或者是公爵夫人对亚瑟观感不错?
或者,两者兼有?
总而言之,他这回好像有点弄巧成拙了。
亚瑟在走廊拐角处停下了脚步,他很清楚,自己并不是在犹豫去向,而是在下意识地寻找一个可以对照的参照物。
在他的世界里,异性关系并不是一个陌生变量。
恰恰相反,他对如何与女人相处,向来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夜莺公馆的所有者菲欧娜·伊凡小姐,就是其中最典型,也是最危险的例子。
如果是与绅士们相处,亚瑟用到的无外乎就那几招,要麽是知遇之恩,要麽是共同利益,然后再掺杂上一些因为长久相处而滋生的友情,于是,这便成了一段牢不可破的关系。
他很清楚,大多数男人在意的并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是否能让他们站得更稳丶走得更远。只要这一点成立,忠诚丶友谊乃至某种近乎私人化的信任,都会像附赠品一样随之而来。
因此,与绅士们打交道时,亚瑟习惯于把一切都放在桌面上。
他会让对方明白,你为什麽需要我,我又为什麽选择你,我们各自能得到什麽,又各自要承担什麽。
这种关系并不需要太多情绪投入,甚至不需要太多解释,只要逻辑通顺丶利益自洽,剩下的就交给时间和惯性。
可一旦对象换成了女人,尤其是被允许进入私人领域的女人,这套方法便不再完全适用了。
当然,许多淑女同样懂得利益丶位置与分寸,但与绅士不同的是,她们往往不会满足于被需要本身,而是会下意识地追问:「这种需要是否具有延续性?」
问这种问题,是姑娘们的天性,但是这不代表你就一定要回答她们的问题。
与之相反的,如果你真的傻呵呵地老实回答了,那你反倒是离失败不远了。
在与姑娘们相处的时候,不能使用赤裸裸的利益交换语言。
亚瑟很早就意识到,真正能在女性世界里成立的,从来都不是「你将来能得到什麽」,而是「我现在是否被看见了」。
不能急于表达立场,更不仓促许诺未来,而是在细节上让人产生一种被认真对待的感受。
记得对方不经意提过的一句话,在合适的时机替她挡下一次不必要的冒犯,在她需要保持体面的时候,恰到好处地递个台阶。这些行为本身并不昂贵,但却极具黏性。
这些行为不指向占有,也不代表结果,但是很容易让姑娘们产生一种错觉他心里有我。
虽然亚瑟的这套理论并不是百发百中————
但是,起码对于弗洛拉这种从小生活在贵族家庭,成年后又立马进入肯辛顿宫的淑女格外适用。
至于菲欧娜·伊凡小姐,尽管她也吃这一套,但是相较于弗洛拉,菲欧娜要难骗的多。
毕竟和贵族小姐比起来,菲欧娜的社会化程度还是太高了。
她和亚瑟一样,都是从社会最底层爬出来的,自然明白这世道人心险恶。
但是,难骗不代表骗不到。
尤其是,当她眼睁睁看到亚瑟是如何在她面前复活的之后,她确实很难在亚瑟的面前保持多少理性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亚瑟在女性恋爱研究领域实在是过于成功,成功到简直可以出书了。
问题只在于,这种成功,是无法被单方面终止的。
如果现在粗暴地把弗洛拉拒之门外,那麽只会引来弗洛拉本人丶黑斯廷斯侯爵家族乃至于肯特公爵夫人的愤怒。
但如果依旧保持现在这种若即若离的状态,反倒会让她的感情进一步加深,而如果一口答应下来,那————
那亚瑟爵士就完了!
弗洛拉想要的是亚瑟·黑斯廷斯爵士,是约克猪倌在光天化日下「可被直视」的部分。
而真实的亚瑟,虽说与社交场合的亚瑟确实共用一张脸皮,但是二者在个性上确实仍有一定差距。
在白金汉宫丶肯辛顿宫和白厅演戏已经够累的了,如果回到家里还得戴着那副面具,那就实在太累人了。
而如果他不在家里戴面具的话,那指不定就有可能闹出什麽乱子。
工作的时候,要面对维多利亚,下了班回家,家里还坐着一位「维多利亚,1
,一天伺候两位女王,这还不如让他回圣马丁教堂的棺材里躺着。
从这种角度出发,如果非要让亚瑟选择异性伴侣,那他还不如选择菲欧娜,因为菲欧娜从始至终都知道亚瑟不是什麽好人,而且也从没有奢望过能在婚姻问题上逼迫他。
倘若亚瑟当年没在肯辛顿宫玩他的表演艺术,而弗洛拉也和菲欧娜一样,从始至终都对他知根知底,并且能够真心实意地接受未来丈夫真面目的话,那这桩婚事兴许还不至于卡得这麽僵——.——
毕竟再怎麽说,弗洛拉好歹也是黑斯廷斯侯爵家族的大家闺秀,举止投足都带着英国老派贵族的气度。虽然她的嫁妆并不丰厚,但亚瑟也不是缺钱的主儿。
借着联姻的机会,他正好能从可疑的黑斯廷斯家族成员转变为实打实的黑斯廷斯家族姻亲,光明正大的混进英国的「老钱」圈子了。
以后要是再碰上伦敦市政委员会,亚瑟也能学着那些老派贵族的口吻,理直气壮地敲一敲桌子,说一句:「当年我们家祖上跟着威廉执政打进伦敦的时候,你们家恐怕还没想明白是该把猪圈建在背风坡上,还是修在能让粪水顺着雨沟流走的洼地里呢!」
然而,现实从来不允许人回到「如果」的分岔口。
亚瑟在书房门前停下脚步,抬手正要叩门,动作却在半空中被一道刻意放轻的声音截住了。
「爵士。」
守在门侧的侍从微微欠身:「陛下方才去花园散心了。她吩咐过,如果您先到了,可以先在书房里稍坐片刻,她很快就会回来。」
亚瑟点了点头,没有追问「很快」究竟是多久。
在白金汉宫,这样的词语向来是弹性的。
毕竟迟到向来是女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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