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吏治(1/2)
在草军这个外部最大的威胁告一段落后,赵怀安终于可以开始发展自己的内政了。
而要想发展内政,首要就是整顿吏治,这是一切的核心和前提。
没有一个精干丶忠诚的干部队伍,任何政策下放下去都会变形,最后成为害民扰民的结果。
所以,这也是历代政治改革往往总是失败的原因。
于是,赵怀安开年第一件事,就是和一众藩内长吏下新的吏事章程。
这些都是赵怀安和一众幕僚以及藩内的积年老吏们讨论一月后的结果,目前会先在光丶庐丶寿三州试行。
其实这件事本身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事情。
随着鄂州大捷的尘埃落定,以及保义军治下从三个州扩张到六个州后,赵怀安的保义军,也正式从一支地方性的军事集团,转型为一个掌控着淮西六州军政大权的庞大机构。
而地盘的急剧扩张和人员的迅速增加,使得原先那套相对简单的丶带有浓厚个人色彩的管理制度,已经远远无法适应新的需求。
为此,赵怀安在和幕僚丶老吏们的讨论后,又结合了唐朝的官制丶后世的记忆,以及保义军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亲自设计了一套被后世称为「吏规」的制度体系。
这套体系,从人事管理到日常办公,从军功赏罚到文书档案,几乎涵盖了方方面面。
首要的一个就是署事制度。
署事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上班。
在保义军中,这一点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赵怀安深知,军队丶幕府的效率,直接关系到生死存亡。而本朝的署事制度在到了乾符这会时,已经相当散漫。
所以自在光州建立节帅幕府时,便以身作则,与麾下核心将佐「未明已即事,过晡始散」,励精图治。
就是从天没亮就要干活,天黑才散。
而现在,这套署事制度赵怀安准备推广到光丶寿丶庐三州的所有州丶县衙门以及各级军营之中。
这些细则由幕府整理后,颁布为严格的《署事条例》:「凡我保义军治下,无论文武官吏,每日卯时闻鼓即起,辰时必须聚于公厅圆坐,参议词讼,理会公事。除节帅府颁布之法定假日外,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废务。」
为了确保这一制度的执行,赵怀安还引入了后世的「签到」制度。
即每个衙署和军营的门口,都设有一个「公座文簿」,也就是签到簿。
所有官吏每日抵达后,必须亲笔署名画押。若有公干外出者,也必须在文薄上注明事由与去向。每日酉时公事结束,还需再次署名,方可离去。
对于违反署事条例者,惩罚也是异常严厉的。
节帅幕府的督查对此有明确规定:「有禄官吏人等,今后无故不至公厅聚会议事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罚俸一月;第二次当众决杖七下;第三次决杖一十七下;此后再不悔改者,罢了官职,永不叙用!」
这个规定无疑是相当严格的。
然而,当时在幕府先行试用的初期,依旧有「佐吏,日高方聚,未午即散————更有甚者,非时出城游猎,耽误公事」的现象发生。
为此,赵怀安在颁布这个细则时,专门补充了:「凡所有官吏,必须辰时早聚,即便当日公事毕结,亦需留守公厅,以防不测之紧急军务,申时之后方可散去。」
而为了防止下面阳奉阴违,赵怀安从黑衣社中分了一支「锦衣社」出来,直接隶属在幕府下,负责不定期对各州县衙门进行突击检查。
目前来说,「锦衣社」只有对内的监察之权,也只对治下官吏署事做监察,为的就是杀一杀晚唐官场上的松散懈怠之风。
当然,至于这个对内的「锦衣社」会不会扩大职权,那就不清楚了。
总之,因为是负责监察考情,所以目前大部分长吏都没有什麽意见。
毕竟他们也早就不满于州县府衙佐吏们的迟到早退现象了。
而赵怀安治理吏事的第二弊,就是官吏们的稽迟之害。
——
所谓稽迟,也就是公事拖拉丶效率低下,是所有官僚机构都普遍存在的病。
同样的,赵怀安也如每一个上位者那样,对此深恶痛绝。
他不止一次在内部会议上强调:「稽迟之害,比于贪墨!贪墨者,能害民心,能毁藩本;而稽迟者,同样害的是民心,是藩镇之本!」
尤其是鄂州战事结束后,大量的战后抚恤丶恩赏的事务尤其多,这个问题变得尤为突出。
有些阵亡将士的抚恤迟迟发不到将士家人手上,甚至都有人托人到了赵家巷子问这个事。
赵怀安听了大怒,以为是出了贪腐大案,于是让人严查,最后才晓得,就是小吏颟预不作为,懒散。
为此,赵怀安亲自下令,由节帅幕府政院牵头,制定了严格的《公事时程细则》。
该细则规定,将所有公务,按照其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分为三等:「无需查阅旧档丶可当即批覆者,为常事,最迟五日程必须处理。」
「需查阅旧档或与他司协商者,为中事,最迟七日程必须处理。」
「而需计算薄帐丶实地勘察乃至多方谘询者,为大事,最迟十日程必须处理「」
O
所有公文,在接收之时,便由专门的文吏根据其内容,盖上「常」丶「中」丶「大」三种颜色的印章,并注明办结期限。
「所有公文,并要在限内发遣了事。违者,无论官职大小,计其违限之日远近,随时决罚!」
这一条陈是前光山县令,现在的光州刺史吴玄章条拟的。
吴玄章出自盐铁度支系统,后面又在光山县处理多年庶务,后来在赵怀安就任光州刺史后,又条陈榷茶场一事,最后取得成功。
所以当赵怀安成为保义军节度使后,除了寿州刺史的本官外,他举荐了吴玄章作为光州刺史,当然,也只是刺史,而没有任何兵权的使职丶差遣在。
而吴玄章本人就对官吏稽迟感叹尤深。
他告诉赵怀安:「稽迟害民,甚于违错。若词讼到官,立便决断,案牍之间虽有错漏,小民若觉衔冤,随即亦可别处赴诉。」
「可官吏颟预,唯恐担负责任,事事不为断决。至于两造屈直,已然明白显见,却故意拖延。轻则数月,甚则一年二年,以至本官任期已满,接任者更换数人,而一案仍悬而不决。」
这一点,赵怀安和吴玄章的观点一样,那就是不作为的官吏比做事犯错的官吏更是蠹虫。
因为官吏作为幕府官吏的触手,一旦不作为,那就相当于幕府失能,到时候就是有脑子,但半身不遂也是等死。
而官吏做事犯错,该治病治病,该处罚处罚,总会在教训中成长,在错误中靠近正确。
保义军现在就是要清汰官场老油子,大胆任用敢做事的精干官吏。
所以最后,吴玄章建言,虽然幕府对稽查一事考核很严格,但却没有具体的罪责,终究难以根治此病。
于是他建议:「拟合照依违限条画,初犯之职官,罚俸一月;两犯者,罚俸两月;三犯者,则决杖并罢黜其职!」
要晓得这种事是多得罪人的事,甚至他吴玄章自己也是官,这昨日之刀焉不会落在明日他的头上?
但吴玄章就是提了,而且是在初四的大议上当众提的,就是告诉所有人,这事在他!
但也由此可见,为何赵怀安会提拔吴玄章作为光州刺史了,实在是这老吴也是任事之官!
最后,赵怀安对这份建议大加赞赏,并立刻采纳。
他认为,只有将责任落实到人,才能真正克服「稽迟」这一顽疾。
而且他也晓得,这种制度没有监察,最后也就是一纸空文。
但这种事情就是到了现代也没有什麽好办法,所以赵怀安只是增加了各州长吏到幕府汇报的频率。
从以前的一年一次,变成了一月一次,每月望日,也就是每月十五号或者十六号的时候,要对上个月的工作向政院条陈汇报。
而无论是上面的署事丶稽迟,其考核的结果最后都会纳入官吏转迁的评价体系中。
官吏都是唯上的,只有上面关心,能让他升官,才会有动力去推动,所以赵怀安也自然对症下药。
其实当赵怀安一连说完署事丶稽迟二事的时候,幕府一众三院文武的脸色都不怎麽好,毕竟这一件件都是落在他们头上的紧箍咒。
而当赵怀安说第三事的时候,人人高兴了,只因为这一条说的就是假期休沐一事。
赵怀安深知,一张一弛,方是文武之道。
他并没有像魏博那些藩镇节度使那样,真把官吏当成了耗材牛马,他志在天下,整肃制度也是为了磨炼出精干能用的官员。
所以该有的福利是不能少的,尤其是假期上,直接有三种。
一是法定休假日。
这个其实没什麽好说的,都是国朝现在执行的。
就是凡是皇帝生日,给假三日;冬至,元正丶寒食,各给假七日。
然后是立春丶重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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