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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一脸阴郁地走进来,钟伯暄抬起手腕,装模作样地看了眼价值不菲的腕表,语气夸张地计算道:“嗯,从你接到消息冲出去到现在回来,差不多两个半小时,来回不堵车的话大概两小时,所以,吃饭只用了二十分钟?”
他挑眉看向应洵,脸上写满了看好戏的神情,“应大总裁,浪费这么多宝贵时间,千里迢迢跑去,就为了吃个二十分钟的饭?你图什么?给自己添堵吗?”
几小时前,应洵刚结束一个冗长的跨国视频会议,带着一身低气压回到办公室。
钟伯暄本来约他一起吃午饭,等了一上午,结果人刚进门,椅子还没坐热,派去盯着应徊的人就传来消息,说应徊和许清沅去了汀兰街的清和膳坊。
钟伯暄眼睁睁看着应洵脸色一沉,抓起车钥匙就转身又走了出去,直奔二十多公里外的餐厅,把他一个人晾在了这里。
听到钟伯暄的调侃,应洵脱下西装外套随手扔在沙发上,松了松领带,走到办公桌后坐下,点燃了一支烟,烟雾模糊了他有些烦躁的眉眼,“我得看着点。”
他吐出一口烟圈,声音有些沉闷。
钟伯暄嗤笑一声,毫不留情地戳破:“看着点?你看什么?人家那是正儿八经的未婚夫妻,一起吃个饭约个会,名正言顺,轮得到你这个小叔子在旁边看着?”
他特意加重了“未婚夫妻”和“小叔子”这两个词。
应洵眉头紧皱,显然被这话刺到了,随手抓起桌上的一本硬壳精装书就朝钟伯暄砸了过去,语气恶劣,“什么他的未婚妻!那是我的!”
钟伯暄眼疾手快地接住飞来的书,哈哈大笑,笑声里充满了幸灾乐祸,“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人家许小姐记得你是谁吗?认得你手腕上那根破绳子吗?”
自从那天订婚宴后,应洵状态明显不对,在钟伯暄的连番追问下,才终于吐露了实情。
原来许清沅很可能就是他寻找多年的、童年记忆里的那个白月光,只是不知为何,这个白月光似乎完全不记得他了。
钟伯暄的目光落在应洵至今仍戴在手腕上、与一身高定格格不入的陈旧红绳上,收敛了笑容,带着几分认真问道:“话说回来,她到底为什么不记得你?会不会真的是你搞错了?毕竟女大十八变,而且疤痕也可能是巧合。”
“不可能。”应洵斩钉截铁地否定,烟雾后的眼神锐利而偏执,“全世界的女人,只有她锁骨上会有那道月牙形的疤,位置、形状,跟我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他顿了顿,补充道,“而且,今天我观察了,她喜欢吃的口味,也和小时候一样,偏好辛辣。”
这细微的巧合,更加坚定了他的判断。
钟伯暄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吃饭的口味而已,很多人都会变的,况且你不是已经派人去详细调查许清沅的过往了吗?结果怎么样?有没有找到什么能佐证的线索?”
提到调查结果,应洵的眉头皱得更紧,脸上浮现出一丝困惑与凝重,“调查显示,许清沅的童年记录几乎是一片空白,只有按部就班的入学记录和成绩单,关于她家庭生活、具体经历的细节,几乎查不到。”
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她童年确实一直在京市,从未去过清溪镇,那他或许还能死心。
但偏偏是这种空白,反而显得极不寻常,像是被人刻意抹去或者隐藏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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