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质问县尉(求追读)(2/2)
李宥迎上他的目光,缓缓道:「郑县尉猜得不错。雇孙二狗的人,确实与李府有关。但此事,家父并不知情。」
「那又是谁?」
李宥没有立刻回答。他看了一眼桌上那块刻着「李」字的木牌,又看了一眼郑元,声音平静却清晰:「是小子的嫡兄,李裕。」
「李裕?」郑元声音抬高,「你说是你兄长指使的?可有证据?」
李宥摇头:「尚无实证。孙二狗已不知去向。但那块牌子,是从歹人身上搜出来的。学生以为,顺着这块牌子的来历去查,或许能查到李裕身边的人。」
郑元盯着李宥看了半晌,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击。许久,他开口道:「李小郎君,你说的这些,本官都记下了。只是……」
他顿了顿,手指在桌面上又叩了一下。
「此案苦主是孙二狗,可孙二狗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你说那些掳人的歹人是李裕指使的,可除了这块牌子,你又无其他证据?」
李宥没有说话。
郑元继续道:「这块牌子,就算是李相公府上的。可李相公府上的人多了去了,一个管事丶一个护院,都有可能拿到。仅凭这块牌子,就要去查宰相公子,不合规矩。」
他的声音不高,可每一句都像钉子一样钉在桌面上。
魏璔站在一旁,脸色沉了下来。他听出来了,郑元不想接这个案子。
「郑县尉,」他上前一步,拱了拱手,「下官以为……」
「魏不良,」郑元抬手打断他,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你是洛阳县的不良人,本官是河南县的县尉。这案子起因在你们洛阳县,说到底,还是你洛阳县的案子。」
魏璔一怔,眉头皱了起来。
郑元笑了笑,把那块木牌往魏璔面前推了推:「我今天本是来处理掳人一案,如今既然人已经救出来了,口供也录了,本官的事也就完了。剩下的,该你洛阳县自己去查。」
他说着,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像是卸下了一副重担。
「至于这两个女子,」他看了一眼三娘和柳娘,「本官答应给她们找个安身之处。等你们的案子查清楚了,再来接人。」
魏璔站在那里,脸色有些难看。他张了张嘴,想说什麽,最终还是咽了回去。
他知道郑元的意思。河南县和洛阳县虽同属东都,可说到底,还是基层小官。牵扯到宰相家的事,谁都不愿意沾手。查深了,得罪人;查浅了,办不成事。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烫手山芋扔出去。
郑元见魏璔不语,又转向李宥,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李小郎君,你也是李相公的儿子,这桩案子说到底,是你们李家的家务事。本官一个外人,实在不好插手。」
李宥听完,面色不变,只是平静地看着郑元,缓缓道:「郑县尉,学生斗胆问一句。若今日被掳是其他寻常百姓家的女子,郑县尉也会说『就此作罢』麽?」
郑元一怔,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