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就要发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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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把全程看在眼里,对着柯克狠狠竖起大拇指:「麦克金斯那混蛋翻脸比翻书还快,但你小子变脸的功夫,也一点不逊色啊!」

    柯克直接冲他比了个中指,毫不客气地回怼:「你也挺让我意外的,居然还会用『不遑多让』这麽高级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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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文盲我骄傲!局里全是我这种大老粗。」约翰理直气壮。

    「佩服,佩服。」柯克一脸无语,对着他虚抱了抱拳,「还是你这种老前辈脸皮够厚,我是真自愧不如。」

    说完,他转身从车里翻出急救包,蹲下身给昏迷在地的米洛斯包扎刚才被自己打穿的腿伤。

    约翰懒洋洋靠在警车引擎盖上看着,半点要帮忙的意思都没有:「你刚才没事打他一枪干什麽?刚刚打了他一枪,现在又得给他包扎,纯属给自己找事。」

    柯克蹲在地上,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没把这些人甩给麦克金斯之前,事情都不算结束。你可别太放松了。」

    柯克与约翰的闲聊及车队到来

    「你听!」约翰却不认同他的话,抬手随意一指远处,语气笃定,「枪声都渐渐平息了,我敢打赌,法尔科内那老家伙肯定已经和戈登谈妥了协议,今晚这摊子烂事,总算要结束了。」

    柯克一边继续给米洛斯包扎,一边头也不抬地回:「我也希望能这样,但就今晚这倒霉劲儿,咱们的运气可没那麽好。」

    「你这运气还叫不好?简直是撞大运了!」约翰立刻摆出夸张的表情,摇着头啧啧称奇,「哥谭巡警遇上今晚这种级别的大案子,死在枪战里的概率得有一半,受伤更是板上钉钉,就算运气最好的,也得在病床上躺上一个星期才能缓过来。」

    他顿了顿,语气里添了几分感慨:「我当年第一次遇上这种大场面,左肩直接中了一枪,整整养了半年,才恢复利索。」

    说着,他冲柯克抬了抬下巴,语气里满是佩服又带着点酸意:「可你呢?不但一根毫毛没伤,甚至连枪都没开第二下,就把这天大的麻烦给摆平了。」

    约翰伸手指了指灰蒙蒙的天空,表情难得严肃:「说真的,这事儿要是传出去,都能算哥谭警局历史上最传奇的事迹之一了。」

    「那是因为我遇上了个正常人。」柯克停下手上的动作,目光望向蝙蝠侠消失的方向,轻声说道,「要是蝙蝠侠不肯听我的建议,咱们现在恐怕已经在开车逃往大都会的路上了。」

    他心里早有盘算:要是麦克金斯事后反悔丶非要找他麻烦,他就立刻卷铺盖跑路去大都会。只要一踏入大都会的地盘,他就大喊超人的名字求助。

    不管这些超级英雄身上有多少毛病,起码遇事是真上,绝不会像哥谭的这些人一样,只想着明哲保身丶捞好处。

    「那个把自己裹成蝙蝠的怪人,是正常人?」约翰瞬间露出满脸疑惑,挠了挠头,一脸不可置信,「我看我耳朵肯定出问题了,不然怎麽会听错这话?」

    柯克抬眼看他,反问:「你觉得哥谭是个好地方吗?」

    约翰想都没想,果断摇头:「那当然不是!全世界都找不出比这儿更烂丶更糟的城市了。」

    「这不就得了。」柯克摊了摊手,语气通透,「要是一个人的屋子脏得不成样子,正常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打扫乾净,只有变态才会心安理得地待在垃圾堆里。

    所以啊,愿意站出来反抗这一切的蝙蝠侠,才是正常人;而那些眼睁睁看着哥谭烂下去丶容忍罪恶在身边横行的,才是真的疯子。」

    其实柯克心里,对蝙蝠侠也挺佩服的。

    要是自己有韦恩家族那样的身家,早就躺平摆烂了,天天花天酒地丶纸醉金迷,怎麽可能像蝙蝠侠那样,整天跟自己较劲,穿着那身怪衣服在黑夜里折腾,去当什麽劳什子黑暗骑士。

    「哼哼!」约翰眼珠转了转,皱着眉琢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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