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给儿子》(1/2)
这是《给儿子》的开头,看上去跟寻常小说的叙事方式不太一样,因为它是用书信体的形式来叙事的。
不知道这种方式是贯穿全文,还是仅仅只放在开头……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这种叙事模式还挺有创新性的,也许自己可以学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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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些想法在佘华脑子里一闪而过,很快他便聚精会神,继续往下看。
【火车四百三十公里,轮船四百八十八公里。去时坐火车,再慢的火车也比轮船快得多。一直坐到芜湖。你别贪玩,芜湖没什麽可玩的。你只须背着包爬上江堤,看看长江。】
……
【儿子,你得找比你大许多的人,找和你父亲差不多年纪的人,他们才记得。你就在乾草上坐下,和他们一起抽菸。把照片拿出来给他们辨认,虽然有点模糊,他们会认出我,认出你郭叔叔,认出那间草屋。他们会和你聊天。你别听呆了,把菸头扔在草上。】
……
【下田去吧,儿子。让太阳也把你烤透。你弯下腰,从清晨弯到天黑,你恨不得把腰扔了。你的肩膀不是生来只能背背书包的。你挑起担子,肩上的肌肉会在扁担下鼓起。也许会掉层皮,那不算什麽。换肩会在颈后换出个包来。
你会找到挑担时的节奏的,像书上说的,一个接一个的跌倒动作。你去拔秧,插秧,锄草,脱粒。你会知道自己并非什麽都行。农民不是好当的。】
……
《给儿子》的篇幅要比《「威尼斯」牙齿店》多出两千多字,因此当佘淮已经看完对方的作品时,佘华还在那聚精会神地阅读着。
此时此刻,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这篇文章真的是自己表弟在三天时间里写出来的吗?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非常具有突破性,跟他来之前的预想,截然相反。
其一是文体,自己这个表弟不知道是怎麽想的,居然能想到用书信体的方式来构建一个非常特殊的对话空间。
看起来是父亲对儿子的一番嘱咐,但本质上却是对自己青春岁月回忆。
这种叙事模式,在当下非常具有创新性,而且完全有其可以值得学习借鉴的部分。
其二则是内容,按理来说,知青文学就得怨天尤人,先骂一骂时代的不公,再来表达一下个人的迷惘。
这些都已经是成为思维惯性的东西了。
但《给儿子》不一样,整篇文章下来,它没有一句对时代的控诉,没有一丝悲情的宣泄,反而把曾经的插队岁月,写成了充满诗意与温情的精神故乡,把过往的苦难经历,转化成了能传递给读者的生命养分。
文章整体的基调非常温暖,没有激烈的戏剧冲突。
它写插不齐秧的窘迫丶一口气吃下十二斤西瓜的畅快丶村民们「很少记恶丶重坦诚」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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