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缘来是你!(1/2)
黄历上写得明明白白:宜出行丶宜成事,是个顶好的黄道吉日。
天刚擦亮,北风就跟小刀子似的,刮得人脸生疼。细碎的霜花在空中打着旋儿,落在胡同的灰墙上,落在光秃秃的槐树杈子上。
高阳裹了那件蓝布棉大衣,抄着手,脚步轻快地往红星轧钢厂方向去。
自从车间立威,工作提前转正,王虎那帮人算是消停了。眼瞅着日子越过越顺当,高阳心里头也踏实。
刚拐过交道口大街的拐角,一道尖锐又清亮的女声突然刺破了清晨的安静——
「抓贼!」
「站住,别跑,拦住他……」
高阳抬眼一瞧,好嘛,前头一个穿灰布褂子的汉子,獐头鼠目的,怀里死死抱着个藏青色布包,跟疯了似的正朝他这边狂奔而来。
「闪开,不想死的都他妈给老子闪开……」
那贼一边跑还一边挥舞着匕首,骂骂咧咧,眼瞅着就要从高阳身边冲过去。
后头十几步远,一个穿着白色公安制服的年轻姑娘正拼命追。
那姑娘扎着利落的马尾,脸蛋冻得微微泛红,眉眼清秀,身姿挺拔,跑起来英姿飒爽的,可到底体力跟不上,眼瞅着被越甩越远。
周围几个过路的吓得连忙躲闪,没一个敢上前拦这红了眼的贼。
高阳眼神一冷,脚下跟钉了钉子似的,纹丝没动。
等那小贼冲到跟前,伸手就要推开他的当口,高阳只微微一侧身,右手快得跟闪电似的,精准扣住对方的手腕子,轻轻往外一拧——
「啊——!!!」
那小贼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怀里的布包「啪嗒」掉在地上。整条胳膊被拧得跟麻花似的,膝盖一软,「扑通」就跪地上了,疼得龇牙咧嘴,动都动不了。
一招。就一招。
一个壮实的小贼,就这麽轻松被制服了。
他动作乾脆利落,看得周围路人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好身手!」
「这小伙子厉害啊!」
「嘿,是练家子!」
周围的群众还在纷纷惊叹,那年轻女公安就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一瞅地上被制服的小贼,眼睛登时亮了,麻利地掏出腰间的手铐,「咔嗒」一声把人铐了个结实。
她直起身,抬手擦了擦额角的薄汗,看向高阳的目光里满是感激,还带着几分惊艳。脸颊微微发烫,也不知是跑的还是别的什麽。
她主动伸出手,声音清脆好听:
「这位同志,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让他跑了,这群众的救命钱可就追不回来了!你好,我叫郑彩云,附近交道口派出所的民警!」
高阳看着眼前这个英姿飒爽的女警,微微一怔。
郑彩云?
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好像在哪儿听过,可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
他伸手轻轻握了一下对方微凉的指尖,便迅速收回,语气平淡沉稳:「呵呵,举手之劳,您不用客气。」
眼前的这位姑娘一身上白下蓝的55式警服,眉眼秀丽,气质乾净又干练。瞅着就让人心里头舒服。
郑彩云看着高阳,心里头也泛起一阵奇怪的熟悉感。
这年轻男人身形挺拔,长相周正,出手利落,气质沉稳,就是看着脸嫩,十七八岁?
她心里一动,试探着开口:「同志,瞅你这穿着,是要去红星轧钢厂上班吧?」
高阳点点头:「嗯,我是红星厂锻工车间的工人,高阳。」
话音一落,郑彩云眼睛瞬间睁大了,一脸惊讶。
啊?是他!
他不就是那个老姑夸上天丶要介绍给她当对象的——高阳吗?
谁承想,这俩人头一回正式见面,居然是在这种场合,还是他出手帮了自己。
郑彩云脸上的惊讶褪去,取而代之的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