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星辉的反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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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7月24日,港城。

    星辉公司。

    黄圣依记者会结束不到二十个小时,星辉的声明就出来了。

    齐军把传真送进来的时候,手在抖,不是因为怕,是因为快。

    「哥,你看。」齐宇接过来,扫了一眼。

    A4纸,星辉抬头的信纸,红章压在落款上,字迹很密。

    「关于黄圣依小姐违约事件的严正声明。

    近日,黄圣依小姐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发表不实言论,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事实是,黄圣依小姐于2005年6月,未经公司批准,私自为《男人装》杂志拍摄封面照片,已构成严重违约。

    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已依法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黄圣依小姐的言论,是对事实的歪曲,是对公司善意的辜负。

    星辉公司自签约以来,投入大量资源打造黄圣依小姐的演艺事业。

    没有星辉,就没有今天的黄圣依。忘恩负义者,不配谈自由。」

    齐宇把声明放下,靠在椅背上。

    齐军站在旁边,等着他说话。

    「还有这个。」齐军又递过来一份文件,「起诉函副本。黄圣依的律师传真过来的。」

    齐宇接过来。

    起诉函比声明厚得多,密密麻麻的条款,繁体字,竖排版。

    他翻到第三页,手指停在一行字上——「违约金:港币800万元。

    附加条款:解约后五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演艺相关的工作。」

    五年。

    不是两年,不是三年,是五年。

    五年不能演戏,五年不能唱歌,五年不能上综艺,五年不能拍GG。

    五年后她三十岁,最好的年纪过去了。

    齐宇把起诉函放在桌上,看着天花板。

    齐军不敢出声,站在那里,等。

    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齐宇接起来。

    「齐总,我是黄圣依的律师,姓周。」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年轻,带着点急。

    「起诉函您看到了吗?」齐宇说:「看到了。」

    周律师说:「800万违约金,五年竞业限制。

    这个条件,她付不起,也等不起。」

    齐宇没说话。

    周律师又说:「齐总,我们需要圈内专业人士的支持。

    证人证词丶行业惯例丶渠道支持,什么都行。

    您在华南的发行做得大,周星驰那边也有交情。如果您能……」

    齐宇打断他:「周律师,你想让我做什么?」

    周律师沉默了两秒。

    「不需要您站队。只需要您说一句客观的话。

    比如,行业里有没有『八年长约』这种事?有没有『竞业限制五年』这种事?

    有没有『未经审批不得拍杂志』这种事?

    您是圈内人,您说话,比我们有分量。」

    齐宇握着电话,看着窗外。

    七月的羊城,天很热,但他站在空调下面,觉得冷。

    「周律师,你让我想想。」

    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放在桌上。

    齐军看着他:「哥,你帮她吗?」

    齐宇没回答。

    7月25日,港城。

    周星弛的剪辑室。

    齐宇到的时候,门开着。

    周星弛坐在监视器前,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娱乐版头条是黄圣依记者会的报导。

    他没抬头。

    「来了?」

    齐宇走进去,在他旁边坐下。

    周星驰把报纸扔在桌上:「她说了。」

    齐宇说:「她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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