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山货信息(改书名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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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见猞猁两个字,姜明阳顿时眼前一亮。

    这可绝对是好东西啊,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猞猁皮都是顶级裘皮原料。

    听说在纽约80年代的时装店,一件猞猁皮大衣能卖到10万美刀。

    就算是在小县城,怎麽着不得换台电视机啊?

    张兵在旁边也听见了,眼睛瞪得溜圆。

    「猞猁?那玩意儿好像很凶吧?」

    哈立德点点头:「很凶,而且很聪明,会爬树,速度特别快!」

    猞猁,可是有着『屠狼机器』的外号,光听这名字,就知道这家伙是个啥段位了。

    姜明阳压下心底激动,追问道:「那地方远不远?」

    「骑马,小半天,走路,一天。」

    哈立德想了想,「如果你们想去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不过,猞猁不一定每次都能找到。」

    姜明阳大喜过望。

    「好,那就先谢谢哈立德大哥了,等我们准备好来找你。」

    「好的。」哈立德憨厚地笑了笑。

    锅里的肉香味愈发浓郁,古丽娜拉的母亲揭开锅盖,拿刀尖戳了戳肉,随即用大铜盘把羊肉一块块捞出来,码得整整齐齐。

    热气腾腾的羊肉摆在面前,白花花的,看着就馋人。

    阿兰斯拿刀割下一块最好的羊腿肉,先递给姜明阳和张兵。

    「吃,朋友。」

    「谢谢。」姜明阳也不客气,直接上手,抓起一块肉塞进嘴里。

    肉非常嫩。

    北疆的羊肉不必多说。

    除了盐之外,没放任何其他调料,但吃着却很香,一点膻味都没有,那滋味简直不摆了。

    张兵也抓起一块,大口吃起来,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真好吃...」

    古丽娜拉一家人都笑了。

    牧民日常主食就是饢,掰碎了泡在羊肉汤里,吸饱了汤汁,软乎乎的。

    「对了,阿兰斯大叔,你们春天转场的时候,在山里有见过贝母和羊肚菌吗?」

    闲聊中,姜明阳又问起山货的信息。

    阿兰斯回道:「有,去夏季牧场的路上,有很多羊肚菌,贝母也有。」

    「你要的话,明年我们帮你捡一点。」

    牧民不是很爱吃羊肚菌,偶尔看见了会顺手捡一些炖羊肉,不会专门去采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山货不值钱,相反,要比羊肉丶猪肉金贵得多。

    羊肚菌是出口创汇的重要物资,晒乾后,县城外贸公司的收购价能达到3丶40一公斤,比猪肉丶羊肉高出十倍不止。

    贝母也同样如此。

    「不用,我就先打听一下,等回头再说吧。」姜明阳笑着谢绝了好意。

    这事儿回头得好好谋划一下,他想要的可不是一点点,而是很多。

    叫牧民帮着捡不现实。

    牧民也知晓这些山货很值钱,但他们不会专门去捡,放羊才是他们的主业。

    而且挖贝母和捡羊肚菌的季节,正是他们最忙的时候,接羊羔丶剪毛丶挤奶丶转场,还要防止狼群袭击;

    所以放羊这件事并不是想像的那麽轻松,他们也没太多时间去干别的。

    这顿饭一直吃到下午,想着回去还要翻过一道山梁,天黑路不好走,姜明阳便提出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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