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约会去菜市场?全网:这男的没救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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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跟着这个男人,好像……总会有好吃的?

    「那个……」

    姜若云突然开口了,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遍了全场。

    她无视了赵阔伸在半空中的手。

    径直走到了林默面前。

    然后。

    举起手中的照片。

    「啪!」

    清脆的一声响。

    照片被重重地贴在了那只猪头的旁边。

    甚至把猪的一个鼻孔都给盖住了。

    「我选这个。」

    姜若云指着【菜市场】三个字,语气坚定得像是在签几个亿的合同。

    全场石化。

    赵阔脸上的笑容瞬间龟裂,手僵在半空,尴尬得像个雕塑。

    林茶茶瞪大了眼睛,像是看到了外星人。

    就连直播间的弹幕都出现了短暂的真空。

    【??????????】

    【卧槽?我没看错吧?】

    【姜若云选了菜市场?放着米其林不去选菜市场?】

    【这大小姐是不是被林默下蛊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脑吗?为了男人连泥坑都肯跳?】

    【赵阔:小丑竟是我自己。】

    最崩溃的,当属林默。

    他看着那个贴在猪头旁边的美少女照片,手里的保温杯差点没拿稳。

    「不是……」

    林默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一脸的不可思议:

    「大小姐,你没看清吗?」

    「这是菜市场!City Garden Market!不是Shopping Mall!」

    「那里很脏的!」

    林默试图做最后的挣扎,开始疯狂抹黑自己的约会地点:

    「地上全是黑泥,一脚踩下去能溅一裤腿。」

    「还有杀鱼的档口,那一地的血水,腥味能熏得你三天吃不下饭。」

    「还有卖活禽的,鸡毛乱飞,咯咯咯地叫,吵死人!」

    「最重要的是……」

    林默指了指墙上的挂锺:

    「早晨五点就要出发!五点!」

    「那时候鸡都没叫呢!」

    「你确定你要去?」

    他把所有的负面因素都列举了出来,企图唤醒这位大小姐的理智。

    赶紧反悔吧!

    去吃你的米其林吧!

    别来折磨我了!

    然而。

    面对林默这连珠炮似的恐吓。

    姜若云只是眨了眨那双无辜的大眼睛。

    她并没有被那些脏乱差的描述吓退。

    反而……

    似乎在思考什麽更重要的问题。

    几秒钟后。

    姜若云抬起头,一脸认真地看着林默,问出了那个让全网跌破眼镜的问题:

    「那……」

    「有排骨吗?」

    林默一愣:「啊?」

    「我说,那个菜市场里,有新鲜的排骨吗?」

    姜若云抿了抿嘴唇,眼神里透着一股吃货特有的执着:

    「就是那种……带着脆骨,肉很嫩的排骨。」

    「如果有的话……」

    她顿了顿,声音突然变小了一点,带着一丝期待:

    「你会做糖醋的吗?」

    林默:「……」

    赵阔:「……」

    全网观众:「……」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姜若云:别跟我说什麽脏乱差,我就问有没有排骨!】

    【这关注点太清奇了!不愧是顶级吃货!】

    【林默:我说了半天杀鱼血水,你满脑子糖醋排骨?】

    【这对CP我磕死了!一个拼命劝退,一个只想乾饭!】

    林默看着眼前这个为了口吃的连「千金人设」都不要了的女人。

    彻底绝望了。

    他无力地瘫回沙发上,把草帽往脸上一盖。

    「有。」

    「都有。」

    「只要你不怕被当成猪肉铺老板娘,你就跟着吧。」

    「造孽啊……」

    ……

    第二天清晨。

    天刚蒙蒙亮。

    海岛的空气中还弥漫着一层薄薄的雾气。

    节目组的大巴车已经停在了别墅门口。

    林默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下面依旧是那条大裤衩和人字拖。

    手里拎着那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编织买菜篮子。

    一脸没睡醒的样子,靠在车门旁打哈欠。

    「这女人,肯定起不来。」

    「再等五分钟,不来我就自己走了。」

    林默看了一眼手表,心里还存着最后一点侥幸。

    毕竟五点起床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简直是反人类。

    然而。

    就在秒针即将指向整点的时候。

    「哒丶哒丶哒。」

    一阵清脆的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从别墅大门处传来。

    林默抬起眼皮。

    下一秒。

    他的哈欠硬生生地卡在了嘴里。

    只见姜若云从晨雾中走来。

    她并没有穿什麽运动装或者休闲服。

    而是穿着一套香奈儿当季最新款的白色粗花呢高定套装,剪裁完美地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身。

    脖子上戴着一串圆润的澳白珍珠项炼。

    手里拎着一只只有巴掌大的爱马仕鳄鱼皮铂金包。

    最要命的是脚下。

    那是一双红得耀眼的CL红底高跟鞋,鞋跟起码有八厘米高!

    她就像是要去参加巴黎时装周的走秀,或者是去出席某个皇室的晚宴。

    精致。

    奢华。

    与旁边这辆破旧的大巴车,以及那个即将前往的充满泥泞和烂菜叶的菜市场……

    形成了一种足以让视觉神经崩裂的极致割裂感。

    林默看着那一身行头,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买菜篮子。

    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大……大小姐。」

    「你是去买菜……」

    「还是去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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