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3章 一封抄送邮件,钉死一份纪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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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办公厅会议处。

    马长风正坐在电脑前。

    屏幕上是今天常委会的纪要初稿,光标停在第七页,闪烁不止。

    他已经对着这份初稿坐了将近两个小时。

    从散会到现在。没吃晚饭,没喝水。抽了三根烟,办公室里烟雾缭绕,灯光都发黄发浊了。

    初稿写完了。

    赵天明的每一句话,郑光明的每一句话,逐字逐句,标点精确。和他下午在会议室里顶着压力敲出来的版本一模一样,一个字也没有改。

    问题是——接下来怎麽办。

    按流程,初稿完成后,要发给省委秘书长审核定稿。

    郑光明。

    马长风的手指在键盘上方悬着。

    今天已经是第二次了。

    第一次在常委会上——要不要如实记录。

    他选了如实。

    第二次是现在——要不要把如实记录的初稿,发给那个最想篡改它的人。

    发了。

    郑光明拿到初稿,删改关键段落,以「定稿」名义签发归档。马长风的如实记录变成废纸。

    不发。

    秘书长索要纪要初稿,记录员拒绝提供。在省委办公厅的行政序列中,等同于公然抗命。

    他是处长,郑光明是常委。

    相隔四个行政级别。

    他没有这个底气,也没有这个资格。

    手机震了一下。

    马长风低头看屏幕。

    一条简讯。发送者:方浩。

    「马处长,今天常委会的工作录音存档已按规定完成备案。辛苦了。——方浩」

    马长风盯着这条简讯。

    十秒钟。

    手指从键盘上方收回来,十指交叉,搁在桌面上。指节一点一点泛白。

    录音存档已完成备案。

    九个字。

    录音在方浩手里,备了案。无论纪要怎麽改,原声都在。

    如果他把初稿发给郑光明,郑光明改了,他签了字——

    将来追查起来,两份记录一对比。

    篡改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丶变造丶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配合上级指令篡改省委常委会正式纪要,涉及的不只是公文罪名——如果被篡改的内容与百亿贪腐案直接挂钩,那就是帮助毁灭证据丶包庇犯罪。

    数罪并罚的量刑区间,他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不敢往下算了。

    纪要最后一页的「记录人」一栏,签的是他的名字。他是具体经手人,是直接责任人。

    郑光明有的是办法把自己摘乾净。

    「技术性调整」的指令可以是口头的,不留痕迹。但马长风签过字的定稿,白纸黑字,赖不掉。

    方浩那条简讯,不是在威胁他。

    是在告诉他——你改了,我有证据证明你改了。你不改,将来追查到郑光明头上,跟你没关系。

    马长风的嘴唇动了一下,没发出声。

    烟雾从鼻腔涌出,在台灯光圈里翻了个身,散了。

    他想起去年办公厅年终总结会上,郑光明拍着他的肩膀说——「长风啊,你这个会议处处长,是我跟书记提的名。好好干。」

    那只手拍在他肩上的力道,到今天还记得。

    不轻不重,恰好是一个上级对下属施恩时最精确的分寸。

    他又想起女儿今年刚考上省城的重点高中,学费加住宿费一年两万八。妻子在区图书馆当管理员,月薪三千四。这个家能在省城扎下根,靠的就是他这个处长岗位每月到帐的那笔工资。

    如果他跟郑光明翻脸——

    马长风把这个念头摁住了。

    不是翻脸。

    是在翻脸和坐牢之间选一个。

    他拿起手机,回了一条。

    「谢谢方处长。纪要初稿已完成。正在做最后校对。」

    同样滴水不漏。没说发不发给郑光明,没说改不改,只说「正在校对」。

    但「谢谢」两个字,已经是回应。

    收到了。

    听懂了。

    马长风放下手机。

    重新面对屏幕。

    他把光标移到文档末尾,在「记录人」一栏打上自己的名字。

    保存。

    21:31。

    座机响了。

    马长风的手悬在话筒上方,停了一秒。

    来电显示,省委办公厅内线,分机号8001。

    省委秘书长办公室。

    他拿起话筒。

    「马处长。」

    郑光明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比平时低了半个调,沙哑,像一个人闷了很久之后重新开口。

    「郑秘书长。」

    「今天的常委会纪要,初稿出了吗?」

    「出了,正在做最后的格式校对。」

    「校对好了发我邮箱。我今晚审一下,争取明天一早定稿签发。」

    语气平淡。节奏正常。和以往每一次催要纪要的口吻没有任何区别。

    但马长风攥着话筒的手心,全是汗。

    「好的,郑秘书长。校对完我就发。」

    电话挂了。

    马长风放下话筒。

    手指在桌面上叩了三下。

    发,得发。

    郑光明是他的直属上级,秘书长索要纪要初稿审核,是标准流程。没有理由拒绝,也没有权力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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