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完结(2/2)
三十岁的丶以为自己刚穿过来的于闵礼,在这一刻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有些人,忘多少次,都会重新爱上。
不是命运。
是他。
他总有办法,让我再一次丶再一次丶再一次地,走向他。
过了很久,我闷闷地开口。
「那我以前是怎麽叫你的?」
他松开我一些,看着我。
「……阿璟。」
我皱眉:「太肉麻了。」
他眼底浮起一点极淡的笑意。
「你以前也这麽说。」
「……那你还让我叫?」
他没回答。
只是低下头,很轻地,在我嘴角碰了一下。
「因为我想听。」
后来我找回了自己的记忆。
像无数块拼图哗啦啦落进空了很久的匣子,又像那面盖着白布的墙终于被重新掀开——
南非的星空丶暴雨,与他的第一次对视;协议夫夫那一年里他每一次「顺便」的好;父母离开后他端来的粥丶站在门口说「我等你」;晚晚到来的那两个月,星河放在婴儿床边的秃耳朵兔子……
全回来了。
我回来那天晚上,面对陆闻璟时,哭得不像个四十三岁的人。
陆闻璟看见我这样,什麽都没问,把我揽进怀里,轻轻拍着我的背。
过去的我们,经历了太多。
太多失去,太多等待,太多无能为力的时刻。
太多了。
好在——
好在无论我忘记多少次丶走丢多少次丶把自己封闭多少次,
他都在。
好在那些没能留住的人,我们把他们放在了照片里。
好在星河已经长成少年,会在剧组放假回家时故意板着脸,却偷偷给我带我爱吃的那家栗子糕。
好在晚晚离开后第十年,在我找到记忆时,我梦见她。
梦里她长大了些,扎两个小揪揪,站在那面星空照片墙前。
我问她过得好不好。
她回头,笑着说:「爸爸,我找到爷爷奶奶啦。」
我在梦里哭了,醒来时枕边是湿的。
陆闻璟在我身边,呼吸平稳。
我侧过身,把额头抵在他肩头。
窗外的天快亮了。
好在这一生还长。
好在往后馀生,他都在。
43岁了,我还能清楚地想起21岁时第一次见到他的样子。
想想也挺浪漫的。
于闵礼从回忆里抽身,把手从陆闻璟掌中抽出来——当然,不是真的抽,只是调整了一下姿势,重新扣得更紧。
电梯门开了,地下停车场的冷风灌进来,他打了个小小的寒颤。
陆闻璟看他一眼,没说话,却把外套脱下来,披在他肩上。
于闵礼没有拒绝,他把那件带着体温的西装拢了拢,跟陆闻璟并肩走向车位。
「对了,」他忽然说,「刚才在曾乐那儿,我跟她说,你暗恋人家二十多年,说不定人家也暗恋你二十多年呢。」
陆闻璟脚步一顿,偏过头来,难得露出了一个类似于「你在胡说什麽」的表情。
于闵礼笑得眼睛弯起来,语气无辜:「怎麽了?我这不是鼓励她嘛。」
陆闻璟沉默片刻。
「你从哪里知道的这些。」
「无师自通。」于闵礼说,「毕竟我暗恋你的时候,也这样。」
这回轮到陆闻璟不说话了。
他只是继续往前走,只是步伐比刚才慢了一点,只是握着于闵礼的手始终没有松开。
停车场安静,远处有一辆车启动,灯光划破昏暗。
于闵礼想,43岁,写进小说的确不算年轻了,但他还有大把时间,陪这个人慢慢走下去。
「周三真不去机场看看?」他又问。
「不去。」
「万一曾乐紧张到同手同脚呢?」
「那也是她自己的事。」
「你就不好奇?」
陆闻璟拉开车门,停了一下。
「回家说。」他说。
于闵礼笑着坐进副驾驶,没再追问。
车驶出地下停车场,融入暮色四合的城市。
这一天,什麽大事都没发生,只是于闵礼又想了一遍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
答案他早就知道。
一个普通蓝星,43年前,他出发。
而此刻,他正在归途。
回到家时,儿子陆星河与祁一舟正巧也在,两人正在一边腻歪一边做晚饭。于闵礼喜欢自己动手做饭,于是自从他回家之后,家里就没有让保姆做过。
用完饭,四人决定出门散散步,消消食。
夕阳已经沉得很低了,把天边烧成橘红与淡紫交织的颜色。不远处江面碎金流动,货船缓慢驶过,汽笛声拖得很长。
星河走在最前面,跟祁一舟说着什麽,背影时而靠得很近。于闵礼落后几步,听着江涛拍岸,没说话。
陆闻璟走在他旁边,影子叠着他的影子。
「爸!父亲!你们快点!」陆星河在前面唤道。
于闵礼回了句「好」,立刻转身,却没有动身,而是掏出手机,对着前面的两个年轻人的背影和夕阳拍了两张,随后才拉着陆闻璟向前方走去。
陆星河察觉到了爸爸在拍他们,立刻凑过来瞧瞧于闵礼的照片。
「爸,你这不行啊,拍得太糊了,有点像二十年前那种老照片风格。」
于闵礼抬手拍了他胳膊一下:「臭小子,还点评上了?祁一舟,管管你——」
话说到一半,卡住了。
管管你什麽?管管你对象?管管你的人?
他平时没少这麽顺嘴开玩笑,但今天不知怎麽,当着祁一舟的面,后半句突然噎在了喉咙里。
祁一舟倒是接得快,一本正经:「叔叔,我管不了他。」
陆星河立刻得意:「听见没,他管不了我。」
于闵礼气笑,作势还要再拍,陆星河已经蹿出去两步,躲到祁一舟身后去了。
陆闻璟站在一旁,没说话,眼底却有着光亮的笑意。
于闵礼收回手,把手机往口袋里揣。
「走了。」他说。
江风拂面。陆星河从祁一舟身后探出头,朝他做鬼脸。
四十三岁,被儿子闹得没脾气。
于闵礼觉得自己活得愈发有了「老派」模样,连拍照风格都被儿子笑称带着股复古味。
大抵是跟陆闻璟相守得久了,性子不知不觉被磨得温润,可他偏爱着这份改变——这样就很好。
我们无法评判一个瞬间的价值,就像雪落时不知它会在春日滋养出怎样的花朵。
而幸福原就是镜头追不上的瞬间:夕阳把天际染成橘红,儿子牵着儿婿,两人往前走着,笑声撞碎在晚风里。
陆闻璟就走在他身旁,掌心温热,稳稳牵着他的手。
这张照片拍得摇摇晃晃,画面算不上清晰,却藏着最踏实的暖。
我们的生活,大抵就是这般模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