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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掉,住着的也多是老人小孩。

    作为一线大城市的宜京,这样的地方已经很少了。

    再过几年,恐怕政府也要把这一块拆掉重建。

    看着外面一排极富年代感的建筑,时隔六年,这里的一切都还是如此熟悉。

    那个时候梁音还没有毕业,一边上学一边打工,为了不影响室友,身上又没什么钱,只能租在这个便宜破败的地方。

    她当时身上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买了昂贵的烤箱,厨师机,各类工具,材料。这里地段便宜,她的预算才可以租下一室一厅,带独立厨卫。

    她租进来时还是个破败的空房,后来她买了墙纸窗帘,去二手市场淘了一些挂画装饰,一点一点把它布置成一个温馨的小家。

    唯一不足的是外面巷子里的路灯总是坏,她每天很晚从打工的西餐厅回家。走在漆**仄的巷子里,就算打开手机的手电筒,在满目昏暗幽静中,那一点光也太微弱。后来她就买了个大功率的手电筒,能照亮路,却还是每天提心吊胆。

    偏僻,狭窄,贫穷的地方总会滋生很多罪恶,让每一个瘦弱的女性都心惊胆战。

    所以家里养了一个男人,也不是没有好处。捡到霍景闻,把他带回家以后,每天晚上梁音再也不怕经过那个幽静的小巷子。无论多晚,霍景闻都会提前出来接她,这让她感到无比的安心。

    她渐渐地依恋上这个她捡回来的穷小子,他身无长物,无依无靠,就会永远在她身边……和她一样。

    如果,他真的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穷小子就好了。

    回忆到这里,梁音已经不想继续回忆下去了。

    霍景闻忽然带她回来这里,是来回忆往昔的么?

    与这里的破败格格不入的豪车缓缓停在巷子外面,霍景闻就下了车。

    梁音也随之打开了车门。

    六年不见,这条巷子的水泥路更破旧了,到处都是大大小小坑坑洼洼的水坑。

    霍景闻径直走在前面,忽然传来一句:“梁小姐回国后来过这里么。”

    “还没有。”梁音说。

    他从头到尾都很冷漠,连个眼神也没落在她身上,看起来并不是要和她回忆往昔。

    她完全不必担心他对她还有旧情的可能。

    既然不是来回忆过往,那霍景闻带她来这里只有一个可能——

    找她麻烦,或者说,找她算账。

    她有什么需要他算账的地方……

    思索间霍景闻已经在已经长着青苔的巷尾停下,长年无人打理,墙面上厚厚的青苔野蛮生长,覆盖住原有的红色砖块。

    当然也无人知晓,这堵墙上,曾经溅满了鲜血。

    梁音就是在这里捡到的霍景闻。

    当时他被三个年轻力壮的混混堵在这里,被打得头破血流,额头流下来的鲜血沾湿了他的眼睫,从眼睑中央蜿蜒而下,鲜红的血落在眼底,那双锐利的丹凤眼看起来更加凶恶,倔强,不要命。

    对面三个混混也没讨到好,三个人比霍景闻伤得更重,躺在地上流了一地的血,最后被他们的同伴救走。

    而霍景闻拼命的原因,就是这几个混混不知死活地骂他野种。

    后来霍景闻告诉她,他妈妈生下他就去世了,只给他留了个戒指,他从小到大从没脱身。

    他说的话一半真一半假。父母双亡,无家可归是假。他的爸爸霍秉仁到现在依旧是商界呼风唤雨的大佬。至于他的母亲,应该是真的去世了。

    梁音微微抬眼,就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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