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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两个世界的人是无法相处到一起的。

    而现在,这句话对于他俩此时的关系给了非常具体的表述。

    黎千霜离开后,把重璋的骨灰交给了设计师。重璋不能离开自己的骨灰太远,百无聊赖的他只能看着那些人对着自己的骨灰动手动脚。

    只见眼镜男身边的助手带上手套,从骨灰盒中取出骨灰,放在特质的圆筒里,加入研磨球并放进某个不知名的机器中,不一会,大颗骨灰颗粒被磨成极细的粉末。磨碎的粉末又被放入另一个仪器中,进行下一步繁杂的操作。

    重璋在眼镜男这里呆了不知道多少天,他见证了自己的骨灰从粉末状被制作成晶石状态,随后那颗晶石被对方不断打磨,直到制作成设计图中的钻戒,重璋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黎千霜背着自己干了什么。

    那个人居然拿自己的骨灰做戒指?!

    重璋捂住嘴,想吐却吐不出来,他感觉自己多年的胃病又犯了。想不到平日正人君子的黎千霜私底下居然有这种癖好,还不如在自己被火化前拿他的骨头直接做成工艺品。

    眼镜男满意地欣赏手中的成品,戒指上那颗淡蓝色晶石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美丽的色泽,他把戒指放进特质的盒子后锁进了保险柜,从加工房走了出去。

    话说回来,他想不到一文不值的自己居然可以被制作成这么好看的东西,重璋看着保险柜好一会,他伸出手向前握了握,果不其然身体还是从中穿了过去。

    也对,他已经死了,无法左右世间的人和物,更无法阻止黎千霜对自己挫骨扬灰。重璋有些后悔,他不应该草率地在家中自杀,而是跑到某个深山老林去,神不知鬼不觉地来个人间蒸发。

    被食腐动物啃噬也比沦为某个变态手中的物件要好的多。

    交货的期限很快就到了,黎千霜在收到戒指后,并没有拿出来把玩,而是确认物品无误后他合上盖子收到西装暗兜里,并把余下费用交给眼镜男。

    重璋心里五味杂陈,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此,没有人知道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死后没有墓碑,无人吊唁,而是被做成一枚戒指。

    一路上,重璋是被黎千霜“拽”着走的,他不愿意跟着恨他入骨的家伙终日为伴,但是没有选择,只有近最大的努力拉开彼此的距离。

    黎千霜驾着车回到了自己的私人住所,此时天色已晚,重璋站在楼下,看着公寓最顶层的灯光从窗口泄了出来 。

    他没来过这里,但知道这个地方寸土寸金,有着人人钦羡不已的富人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富到什么程度呢,就连宠物鸟的脚环都是名牌高定。

    富家一席酒,穷汉半年粮,贫富差距就是这么的巨大。

    重璋飘到楼顶,找了一个不错的地方躺下,公寓建得很高,四下并无遮挡,此时视野辽阔,又是天清气爽的好天气,满眼皆是闪烁的星辰,只要伸出手去,似乎就能与它们紧密接触。

    数了一会星星,重璋发现楼下升腾起阵阵烟雾,很是煞风景,他好奇朝下面望去,发现黎千霜独自一人站在阳台上,靠着栏杆有一阵没一阵地抽着烟,在他的脚下堆了好几根烟头。

    黎千霜抽得很凶,没几分钟就抽掉了一根,三包烟抽完,仍旧没有停手的意思。他熟练地吐出一口烟雾,随手扔掉燃尽的烟头,开始摸索口袋寻找香烟。

    重璋嗅不到烟味,但是却感觉烟草臭味时刻萦绕在自己鼻间。他不喜欢烟味,更讨厌二手烟,连忙捏着鼻子冲黎千霜骂了几句老烟鬼,反正对方也听不见。

    不一会,黎千霜从暗兜摸到什么,他拿了出来,原来是戒指盒,重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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