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最高院立案!【求月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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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4章 最高院立案!【求月票!】

    如果说正阳城真像刘金水徐良这般想,那想在那立案确实不可能,上城有权针对案子进行审理。

    只是

    审理后呢?

    案件过后,正阳城必然要改,可一改,就是上城对地方,到时候说不准会出什麽事

    「正阳城法院那边呢?」王耀忽的开口道。

    一个市区的司法,除了警方可还有其馀方面,若是法院那边正常,那案子放在正阳城审理没有任何问题。

    徐良斟酌语句片刻,随即道:「正阳城法院」

    「只愿意立一个民事诉讼案件。」

    民事案件

    死人的民事案件!?

    王耀愕然。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虽只是一字之差,可代表的意义却截然相反!

    前者是追究刑事责任,以血偿血,后者几乎只有赔偿!

    杀人只用赔偿.

    「最后一个问题,你觉得这案该在什麽地方审理?」主位上的老人忽的开口道。

    徐良是从地方来的。

    就目前而言,对方肯定比了解的更多。

    「上城。」

    徐良不假思索,连犹豫都没有便直接说道。

    正阳城即便是立案,那庭审时大概率也会败诉。

    若是在南海省高级法院立案那大概率也是打回正阳城进行审理。

    没办法,朱浩毅能查到林富强,这就代表其背后有个和林富强差不多等级的人,对方操办一起小小的刑事案件归属可太过简单.

    「上城审理.」

    会议室众人陷入沉默。

    既如此的话.

    「麻烦徐律师了,您现在可以去看看委托人刘金水,询问一下具体信息。」主位上的男人开口道。

    「还没签合同,不算是委托人。」

    徐良委婉的提醒一句。

    旋即就面不改色的走到门口,将门拉开。

    下一秒就消失在会议室内。

    会议室内,徐良一消失,众人的声音便缓缓响起。

    「都发表一下自己的建议吧,案件现在舆论影响很大,尽早表决才能将影响降到最低。」

    老人开口道。

    闻言,众人迟疑片刻,最终开口道:

    「将案子交由地方审理吧,正阳城的事情需要从长计议,否则会导致双方之间发生剧烈矛盾.」

    「不行,案子就是案子,与政治无关,从法例上讲,既然正阳城不审理,那上城有权接管此案!」

    「我也觉得该这样,再者,现在外面的舆论声很大,如果案件转给地方.到时若是宣判有失公正,舆论说不定还会更上一层。」

    「有道理,我也同意上城直接负责此次案件!」

    「.」

    一番话说出,众人均给出自己的意见。

    直到

    那老人开口了。

    「少数服从多数。」

    「认同犯罪地立案审理的请举手。」

    话毕,会议室有几个人迟疑片刻,举起了手,约莫三四个。

    「认同上城直接负责,全权审理本次案件的举手!」老人又道。

    这次,整个会议室绝大部分人全都举起了手,粗略看去,少说十几个。

    见此,老人直接拍板。

    「好,少数服从多数,案件将由上城直接进行审理!」

    「至于案子交给谁」

    「先发给高院,让高院转给中院吧。」

    这里是最高院,所负责的案件,最低的都是案件影响整个省的,也就是一审在高院召开。

    除非有人要翻案,也就是一审二审过后的再审!

    刘金水此案,目前来看是属于夹杂着民事纠纷的刑事案件,一人死亡一人失踪。

    但论影响一审让中院来判才最符合法例。

    很快。

    有关案子立案的命令便传递到高院,高院只是看了眼就交给中院。

    上城。

    中级人民法院中。

    立案庭那边得知今早报纸上所报导的刘金水案件,将由中院负责后顿时泛起了难。

    无他。

    「交给哪个法官负责?」

    立案庭,负责分发案件的人顿时陷入两难。

    上城的司法资源是很丰富的,但问题是.

    「原告的律师是那个叫徐良的,对方对方的打法整个法院内都没人喜欢。」

    「得找一个情绪稳定的承办法官」

    对方如实想着,只是这话落下后,身旁的人开口提醒了一句。

    「给这案找法官还不好找?」

    「你忘记昨天借调到中院的那个法官了?」

    借调到中院?

    女人一愣,旋即恍然,了解对方口中的意思。

    昨天有个法官界,中院和基层法院所仰慕的法官被借调到了上城中级法院。

    对方以五十多岁的年纪工作在中院,一开始甚至连庭长都不是,仕途可谓一眼望到尽头。

    但忽然有一天对方开始爆种,短短一年时间,竟从副庭长跨越到高级人民法院!

    这提拔速度简直就是在坐火箭,整个法官界就没人不羡慕的!

    而对方的性格和能力.

    「不正符合这起案件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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