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没有刑期的囚徒(44k求追订月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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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2章 没有刑期的囚徒(4.4k求追订月票)

    莉莉丝不记得这是她被囚困的第几个年头。

    她曾试着细数过,从她拥有记忆开始。

    但这并不容易。

    毕竟她的睡眠时间并不固定,有的时候是几天,有的时候是几个月,她只能记忆自己睡醒的次数。

    但是当有一天,她忘记到底是第一万零七次清醒,还是一万一十七的时候,她就懒得再去细数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这没什麽大不了的。

    就像人不会记得自己吃了几顿饭一样。

    当一件事的跨度足够长久,次数足够繁多,那麽有关它的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在漫长的岁月里,不间断地重复这个过程而已。

    时间无意义。

    这让价值无意义。

    以至于人生无意义。

    所以她时常会羡慕那些短命的人——

    羡慕他们会拼命抓住有限的时间,在人生抵达尽头之前满足自己的欲望,而不必担心欲望的消失。

    她时常有这种体会。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只是品尝了一口鲜血,便觉得尤为香甜,于是尝遍了每个生物的血液。

    可到了现在,就连喝血都成了一种维系体徵的必要义务,提不起兴趣。

    当然,她一般不会转化衍体,也不会杀人丶或是动物。

    她能够活动的范围就那麽大,如果周围的生命都死光了,她又去哪里寻找血液呢?

    后来,她试图让人感受恐惧,充作自己的精神食粮。

    为此她撤去了迷雾,时不时让土地暴露在阳光与晴空之下,再给居住在这里的平民,挨家挨户地分发木锥丶大蒜和圣水,有时还直接洒在他们的脸上。

    这可吓坏了他们,一边哭着一边跪在地上,嘴上说着什麽「真善神明」,向自己磕头求饶呢。

    但时间一长,她对恐惧也不太感兴趣了。

    反倒开始为太阳而感到兴奋。

    她喜欢上了正午的晴空下,那被烈日映照的海平面。光辉扑洒在青绿的潮水,折射出的波光会连成一条璀璨的金河。

    她觉得不会有什麽,能比眼前的一切更值得留恋了。

    不是因为她感受到了景色的美好。

    她本能地厌恶这种景色。

    只是因为她无法直视阳光,也从没见过阳光。

    而痛苦,能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

    所以她撤去了保护自己的迷雾,坐在细白的沙滩上丶树梢的高枝下丶旷野的平原里,任由阳光将自己的肌肤灼烧地滚烫,直至火焰焚化了她的全身——

    可惜的是,她是囚徒。

    没有刑期的囚徒。

    她永远无法离开被圈定的土地,她的血肉终有一天会再度重塑,也许是几个月,也许是几十年。

    然后在复生后,继续等待黎明的回归,周而复始地游离在生死之间。

    到最后,她甚至习惯了阳光,开始寻找新的乐趣——

    幸好,痛苦让她察觉到了方向。

    既然讨厌白昼,暴露在阳光之下才能感受存在。

    那就选择吞咽人类的食物,哪怕到最后要恶心地呕吐出来,也比无趣的鲜血有滋味。

    无法享受他人的恐惧,那就从他人的喜爱中感受价值。

    这可不容易做到。

    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了——

    还记得有一次,她试图对一个路人释放善意,所以邀请了他,来到自己的墓地赴宴。

    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自己准备了很多惊喜。

    譬如吊在树上的尸体丶挂在树梢的蝙蝠们丶还有向他们打招呼的僵尸……每一样都是她锺意,而精心择取的欢迎方式。

    他可是亲口告诉自己,很喜欢这份热情呢,激动的都要哭出来。

    当时她甚至取出了两瓶珍藏:

    「你是想喝八十岁的,还是想喝十六岁的?」

    第一杯更暗沉,口感偏涩,但回味甘甜。第二杯更鲜亮一点,口感润滑,只是比较甜腻,

    「如果不合胃口,也可以尝一尝自己的血?」

    她其实尝过自己的血液,虽然没办法满足饥饿,却能够满足解馋的需求。

    「来,把刀子给我,我来告诉你哪里的血液最好喝。

    诶,你怎麽晕过去了……」

    明明都已经展示了十足的诚意,为什麽还是得不到他的喜爱呢?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她感到了气馁——

    但气馁也是情绪。

    这份新奇的挑战,反倒让她焕发了生活的乐趣。

    于是她下定决心,主动去请教当地最受人尊敬的领主:

    「我到底该怎麽做,才能像你一样受人爱戴呢?」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们不喜欢喝血?」

    「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喜欢喝血?你们短命的要求真多。」

    「想要受人爱戴,首先要了解人类。」

    「我不是人类吗?」

    她不觉得自己和人类有太多区别,所以才一直拿短命与长命作区分。

    「……严格意义上来讲,您不是。」

    「那我是什麽?」

    「您是吸血鬼。」

    「吸血鬼是什麽?」

    「就是——好吧,这没什麽,也许是我们对您的存在抱有误解。」

    她记得那位领主很诚恳地说,

    「但我想,在这方面我应当可以帮助到您——

    同我一起维护这片土地的和平,一定能让您备受尊崇。」

    「怎麽维护?」

    「譬如,帮忙抵挡敌军的侵犯?」

    「太远了,我可出不去。而且我很累,有没有什麽不费力就能成功的办法?」

    「那您是否能赠予我一滴血液?由我来作为您的代行者,为您声名远扬。」

    「哼,还说你们人类不喜欢喝血?」

    她划下自己的手腕,送给了对方整整一瓶,以表明自己的诚意。

    这很有效,领主紧接着向她献上了忠诚:

    「请容许我为您修建陵墓,将住址搬迁到您的身旁,既能随时向您汇报进展,您也可以藉此观察人类的活动,从而更加了解人类。

    当然,届时请您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吸血鬼的恐惧还是深入人心的。」

    这确实是消解她无聊的必要手段。

    在她的应允之下,一座合她心意的古堡就此修建在了山崖之巅,就连她的墓穴也跟着翻修了一遍。

    这就是被人尊敬的感觉吗,感觉还不错。

    虽然没有恐惧香甜,甚至还有一种羞耻的酸涩,但确实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她决定在下次无聊之前,先这麽生活下去。

    而生面孔总是让人好奇的,许多人像叽叽喳喳的耗子一样围在她的身边,寒暄问候:

    「您真漂亮,眼睛像一颗红锆石,真让人着迷。」

    记住,你需要了解人类,受到他们的喜爱,这是一项艰难的挑战。

    莉莉丝这麽告诉自己。

    决定尽可能地展现自己的亲和:

    「那我送给你。」

    她将自己的眼珠剜下,掌心上的眼球覆盖着腥甜的鲜血,顺着指尖流淌到了地面。

    身旁的『耗子们』尖叫着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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