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友谊(1/2)
录音。
DIVA的唱功没得挑,林见鹿现如今的声音状态也正渐入佳境,上午九点多开始,都没到中午,彻底搞定。
连续三天钉在录音棚里的齐格·舒伯曼喜笑颜开。
反倒是赵明信这个正牌老总,理论上是林见鹿真正的老板,后知后觉地听说林见鹿已经在录新专辑了,在第三天,才终于仓促赶过来。
但他也无话可说,他知道自己此前失过分。
后悔了,但是也晚了。
像林见鹿这种人的友谊,本就不易获得,一旦让他失望,想要弥补,更是难上加难一一他没有丝毫不满的意思,反而凑上来恭喜,「见鹿,这两首歌都特别棒!我就知道,以你的才华和自律,肯定不会停下创作的。」
嗯,这吹捧的实在是有点刻意了。
夸林见鹿什麽都行,夸他自律,他是无论如何都不敢信。
他现在菸酒茶样样都占,练声绝对称不上勤勉,刚穿越那时候还曾经想要尝试一下自己也搞个创作,塞进自己的专辑里看看口碑什麽的,现在也是早已放弃,自认自己没什麽才华了,他每天都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女人的肚皮上,需索无度,且至今仍保持贪婪,而与此同时,他还每天都要拿出大量的精力,来处理自己的商业布局,以及同样大量的时间,去轮流安抚自己的二十多个情人丶女朋友,除此之外,他还很不务正业地跑去拍戏,一年之内就拍了两部电影了一一说他自律,实在是叫人笑掉大牙。
但是,没问题,适应了,也不拿任何人的奉承当真了,这时候录音也结束了,林见鹿本就很开心,于是拍拍他的肩膀,「跑了一圈?感觉怎麽样?」
他回答:「很好!不能再好了!都很期待你的新歌!」
说话间,他还从包里掏出一张全新未破封的CD——唔,《Worth—It》,单曲碟,看看背面,定价4.99米刀,拆开看看里面,嗯,有一张独特的明星卡,是自己和李雯的合照,照片挺硬,拍照那天的李雯也显得格外光彩焕发。
就是————嗯,怎麽说呢,其实林见鹿至今都觉得,那麽一张碟,里面居然只收录了一首歌,就这,得是多爱才会掏五刀去买它呢?
但是,没问题,在欧美这边,单曲碟丶EP碟卖过千万张销量的都有不少。
其实李雯个人的首张全英文原创专辑,早都已经录好了,只差正式灌制丶上市,但现在,那份计划要押后,先上这张单曲碟,通过林见鹿的合唱,打林见鹿的名头,再给李雯带一把名气,卖上半年,然后再把这首单曲收录进李雯的专辑里,然后再推专辑一既保证林见鹿的利益,又兼顾提携新人。
然而,本来也没那麽急,但林见鹿却偏偏催,要求九月底之前,这张碟必须上市,且直接就大力推别人或许不在意,但他在知道了布兰妮·斯皮尔斯的《...Baby—One—More—Time》已经完成了录制,最近正在拍MV,大概会在十月底,就会正式全球发行之后,却不可能像别人那麽松弛。
开玩笑,全球流行天王当然够牛逼,当然可以谁都不怕,更不要提还是单曲碟碰单曲碟,布兰妮再牛,也得有个红起来的过程,然而,那毕竟是小甜甜啊!
万一两张碟丶两首歌正面碰上了,自己被人家给干趴下了怎麽办?
丢人不丢人?
是不是反倒会助长小甜甜自己,以及她那对难缠的父母的气焰?
神,是不可以流血的。
超级流行天王,是不可以输的。
一次都不行!
金身不破,就永远是金身,永远光芒万丈,越来越光芒万丈!
一旦金身破了,哪怕一次,那就谁都敢上来试试看能不能再破你一次,想要踩着你证道了!
《Worth—It》九月底之前上市,力推,争取能拿到冠军单曲,而且最好能拿个几周,多卖几张,然后,等《...Baby—One—More—Time》上市发行,有那麽个一两周的发酵时间,大约是有足够的把《Worth—It》挤下来的实力的,到时候就顺利接班呗,反正已经称霸几周了,后力不济就比较正常了,不丢人一《...Baby—One—More—Time》里,当然没有自己的利益,但布兰妮本身就是自己的利益!
那丫头虽然蠢得很,一根筋,但引导的方向对了,还挺可爱的。所以,不打算跟她竞争,反倒是打算帮她推一把,在她走红的轨迹上,留下自己浓墨重彩的一笔—一嗯,这很有意思。
你红不红,其实本在两可之间,是神推了你一把,所以你红了!
啧啧————穿越者的先见之明真是可怕!
「嘿,各位好!」
「哦,林!」
————
当天下午,林见鹿已经换了战场。
这里是《...Baby—One—More—Time》的MV拍摄现场,早已收到消息的布兰妮·斯皮尔斯远远地看到一列车队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等看到林见鹿下了车,跟Jive唱片公司的几位高管,以及MV的导演丶摄影师打招呼,更是激动得双手握拳,几乎就忍不住要跑过去。
嗯,之于Jive唱片公司的几位高管来说,这份功劳当然是张爱嘉这位大经纪人的,是她「说动」了全球流行天王,跑来为布兰妮·斯皮尔斯这样一个小女孩儿的人生首支单曲的MV出镜—这份面子,简直大了去了,而且它证明了,嘉这位经纪人,竟真的有调动林的能量!
但是到了布兰妮这里,她却坚持认为,是因为林喜欢自己丶愿意支持自己,所以才愿意来参与自己的MV的!
「嘿,sweetheart!」
「哦————」
终于来到了面前,一声「sweetheart」,直接把布兰妮的眼泪给叫出来了,嗯,就是那麽容易动感情的女孩儿,于是哭着就扑进林见鹿的怀里,抱住了他。
「哦————哈哈哈,别哭,别哭!」
安抚好一阵子,她才终于收了眼泪,特别开心地看着林见鹿,然后傲娇地环视一圈一嗯,看看,林可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你们还不知道,我们已经接吻了!
哼!
敢看不起我?瞧不上我?
林都来参加我的MV拍摄了!他说的,我一定会红的!就算我红不了,他也要把我捧红!因为他爱我!
很快,布兰妮的爸爸也过来握手,一脸激动地表示感激。
嗯,应付一下一张爱嘉对这家伙做了仔细的全套背景调查了,一个普通的阿美利加中年男人,本来是定居在路易斯安纳州肯特伍德乡下的一个小镇上,勉强算是个工程承包商,多少算是有点能力的人,但也有限。
而事实上,打从后世的角度往现在看,他肯定是一个贪婪的人,甚至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丧尽天良了,但至少就现在,他还的确只是在寄希望于把女儿捧红,并且希望能够从女儿的成功中分润一杯羹的一个普通人一一当然,现在的他,最贪婪最大胆的想法,估计也就是希望自己女儿能够顺利地成为一名歌手,能够一年赚取百万米刀级别的收入,就很满足了。
后来的事,随着布兰妮一炮而红,而且还越来越红,他的野心和贪婪会越搞越过火,那是后话一当然,不得不防。
「不用客气,布兰妮是我的女孩儿,我愿意拿出时间和精力来,帮她成功!」
这个话,略略有些明牌,「我的女孩儿」这个话,无论中外,显然都不是可以随便说的,它带着强烈的占有丶统治丶管辖的意味,杰米·斯皮尔斯很明显听懂了,但他的表现,却是异常的惊喜,「是的,是的!都要依靠您!」
嗯,这个就又得说,据林见鹿个人的观察,欧美社会的父母丶家庭,绝不是自己上辈子看过的那些鸡汤科普说的那样,什麽十八岁之后就不管了,任由孩子自己去闯荡之类的,扯淡,欧美的大量正统的基督教家庭,往往都异常传统,看重亲情丶看重家庭伦理丶也很乐意对子女进行托举。
一个正常的阿美利加家庭中的父亲,大约是不会允许一个男人,对自己才刚十七岁的女儿说「她是我的女孩儿」这种话的一那意味着对方清楚地表达了要占有自己的女儿,甚至剥夺自己的父权。
所以,这可以算是一次试探。
但偏偏,杰米·斯皮尔斯给出了一个最符合林见鹿心里对他的思维定式的回答一他的表情丶他的话丶他的一切反应,似乎都在说,开玩笑,堂堂全球流行天王,表示看好我的女儿,愿意提携她丶托举她,并开口称呼她为「我的女孩儿」,这绝对是一种垂青丶一种天大的幸运!
好吧,懒得搭理他了,不值得搭理了。
处理他的问题,那应该是张爱嘉去考虑的事情了一一单纯靠分钱给他不管用,他的贪婪会越来越大的,所以林见鹿早就提醒过了,要考虑用一些别的手腕。
控制住他,让他不要上蹿下跳!
这是布兰妮的MV,林见鹿只是客串出场。
短短几个镜头而已,主要是布兰妮围着林见鹿转圈圈丶跳舞,然后他也开始跟着跳,带着她跳—一剪进去不知道有没有三十秒。
但这对于一个名不见经传,只是发布人生第一首单曲丶第一支MV的女孩儿来说,这区区三十秒的现身入画,却又绝对是莫大的提携和托举了!
够唱片公司拿去炒出一个超级大的话题,够起步就为布兰妮的这支MV拉来几百万丶乃至上千万歌迷第一时间的关注了!
林见鹿很是很认真地配合摄制组,花了大概一个小时,先练走位丶临时练舞,最后实拍,然后就完成了这份小小的工作。
拍摄完成,全场都下意识地鼓起掌来,为全球流行天王认真谦和的工作态度,和现学现卖却依然优秀的舞技。
闪人。
临走前,布兰妮·斯皮尔斯又哭了,抱着林见鹿不撒手,张爱嘉过来温声劝导她,林见鹿又抱着她的脑袋,亲了亲她的头顶,女孩儿这才肯松手。
现场不少人都很感动一看看这女孩儿对自己偶像的依赖,看看这位平常一直都保持神秘低调的偶像,为自己的歌迷丶为这个女孩儿做了些什麽!
哦,真是感人!
记下来,在宣传的时候,可以写进通稿里。
阿美利加的人民们喜欢看这一类的新闻,阿美利加的歌迷们更喜欢。
这是可以让双方相互成就的好新闻!
林不遗馀力地支持和托举了布兰妮·斯皮尔斯—这位全球流行天王丶艺术大师和绝世天才,无比的欣赏她!
记下来,写进通稿里!
【接受建议,当南德这名字,我自己看着也别扭,改用唐纳德。】
宽大的办公室里,硕大的办公桌后,唐纳德·闯谱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自己手上的资料——简直惊人!
看得他满脸惊讶。
作为阿美利加榜上有名的亿万富翁,他的消息渠道自然多种多样,做生意嘛,靠的就是先人一步好发财,而先人一步嘛,靠的就是吃信息差嘛!要不然,他那麽费力地结交那麽多各行各业的朋友做什麽?
所以,事实上早在之前,他就听说过,林见鹿是一个很热衷于买股票的人,并且多次出手,据说持有着相当数量丶相当价值的股票—一但是在此之前,唐纳德·闯谱一来是自己的事业本身就困顿,并没有过多的心思关注这些,二来林见鹿是个大明星嘛,肯定很能赚,他会把钱放到股市上避税,这也并不出奇,在他看来,也并没有太多值得过分关注的点。
他只是的确很坚定地认为,阿美利加的社会,出名丶多上头条,是的确更容——————
易让自己赚到钱,所以才很认真地结交文化丶娱乐和体育圈子里的好朋友,而林见鹿最近一年多急速蹿红,且口碑丶人气,一时无两,明明刚出道,只一张专辑,却居然直接晋升全球流行天王,与麦可·杰克逊并驾齐驱了,所以自然就被列入了他的结交,甚至是交好的名单了而已。
一直到昨天晚上。
这次不是闹哄哄的趴体,不是一大群人在一起胡扯了,反倒是一个小沙龙的形式,让每个人都可以安安静静地说话—于是,他一下子就敏锐地发现,林这个人,绝对不是过去自己印象中少年得志丶才华横溢的那种简单的天才音乐家!
他敏锐丶审慎丶博识丶锐利,有着完全不属于他这个年龄段的,而且是少年成名的天才艺术家该有的状态—他更像一个白手起家,尽管在世事沧桑中几经挫折,却最终建立了自己的一番事业,且并没有被泯灭激情的成功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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