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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想起之前自己拼夕夕19.9包邮的那一打T恤,感觉如梦似幻。

    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穿的是否真是一本复仇文。

    谁敢说这不是豪门玛丽苏,俏哥都要气哭。

    他扯扯裴于逍的衣角,裴于逍扭过头。

    叮!

    电梯门打开,他就着这个姿势,顺势把陶柚牵了出来。

    像幼儿园里玩开火车的小朋友。

    “至于吗?”陶柚还是没忍住,“豪掷这么这么多金为我购买新皮肤。”

    他揉揉眼尾,恰当地表现出感动。

    “手上有细菌。”裴于逍尖锐地破坏氛围。

    陶柚:“。”

    裴于逍掰开陶柚的手指,将小尾巴从自己身上撕下来,自顾自走在前头。

    “你不觉得逛街是很无聊的事吗?”他没什么感情地:“能够一次性解决的事为什么要分多次进行?”

    两人一前一后两手空空地走着,裴于逍没有回头:

    “过两天会有人把衣服送上门,秋冬的可能要晚一些,但目前你也穿不上,总之今年一整年你都不再需要为服装耗费时间了,这不是很好吗?”

    半晌,没人应。

    裴于逍不得不停下脚步,略带矜持地回头。

    裴于逍:“=_=”。。。。

    合着陶柚压根没听他说话。

    甚至不在身后。

    遥远的、对面的、火热的冰淇淋店前,陶柚捧着一碗冰淇淋球,高高地朝他挥舞手臂。

    模样看起来和买衣服时那死样判若两人,一个是有灵魂的柚子,一个是双目无神的水果。

    但仔细想想也有迹可循。

    毕竟买衣服的时候陶柚也只负责了吃,衣服的材质款式颜色种类全是裴于逍一个人做主。

    裴于逍不明白,冰淇淋就这么重要吗?

    几颗冰淇淋球而已啊。

    陶柚小跑过来,又黏在了裴于逍身上。

    “你走得好快啊,我都差点给你打电话了。”

    他这人是真的很黏糊。

    说话要贴得很近,走路要勾肩搭背,不然就是动手动脚扯扯衣角什么的,总之一定得赖在别人上,软骨病一样贴着走。

    裴于逍尝试从正面理解这种行为,考虑到陶柚可能气血不足,习惯性想找地方靠,毕竟他也很喜欢蹲着。

    但裴于逍很不习惯。

    大概是他从小到大气血都太足了吧,总之他没靠过别人,也不喜欢别人往自己身上蹭,尤其是陶柚。

    陶柚用气声说话时真的很挠耳朵。

    比如现在,裴于逍耳廓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他能闻到陶柚呼吸间甜甜的冰淇淋味道,还是草莓香草的,吐息微凉,和陶柚的体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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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吗?”

    陶柚挖了一勺举到他面前,嘴里还含着。

    裴于逍垂眸瞥了一眼,圆圆的勺子里冰淇淋还没化,是很浅的粉色。

    陶柚的嘴唇的也是粉色的。

    低温将他的唇瓣冰得微微发红,带着水渍,是和平常苍白无光病恹恹时截然不同的色泽。

    裴于逍默然看了一会儿,忽然问:“你不介意和别人用一个勺子?”

    陶柚愣了下,“你介意啊?”

    他无所谓地摆摆手:“没事,我给你擦擦。”

    裴于逍下意识抓住他的手腕。

    “我只是在问你。”

    “我不介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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