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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之后,薛里昂兑现诺言帮她改名换姓伪造了身份,然后送来了纽约。离开逼她结婚嫁人的父母和脑残但受尽宠爱的耀祖弟弟,她在异国他乡觉得终于能活得像自己。

    薛里昂听到这个名词,第一反应是耳熟。仔细回想了一下,这个地方他确实听说过。

    当时他还在美国读大学,某次社交场合中,一群有钱有精力的少年少女尽情挥洒荷尔蒙和青春。有个学长喝多了丑态百出,但据说是个中东王子,所以其他人还愿意捧着他。薛里昂当时忙着跟酒保调情,一群人簇拥着醉鬼过来,非要这不知真假的王子给在场所有人点一杯他喝过最好喝的鸡尾酒,那个阿拉伯长相明显的男人像是骆驼一样的眼睛眯着,不只是吹牛还是怎么,说“最好喝的酒,他曾经在‘天使时间’喝过,那里的酒最好喝,女人也最顶级”。之后又有人让他说说“天使时间”,可能因为太醉了,他词不达意又真真假假讲了几件奇闻轶事,什么那里卖两个头的老虎,有产奶的男人可以随便睡,还能现场点服务生来杀……

    因为太过离奇和诡异,他当时是当都市传说听的,没想到真的有这个地方,所以……这是个什么地方,薛锐又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呢?

    陆之远把自己外套披在薛里昂身上,有点惊喜双手拍打着这个把自己塞进冰柜还能活着出来的畜生,觉得自己百年之后终于能安稳闭眼了。就是不知道是哪里练就的护体神功,还是这其实是洋鬼子的天生体质。

    可薛里昂真的是身体底子太好了,之前他在缅甸被人吊起来打断几根骨头都只是躺了个把月,现在好几分钟的冷气吹足没冻死不说,接了个电话就能活蹦乱跳。因为他整个检测机构都乱成了一锅粥,他听到薛锐的消息就对乱摊子看也不看,像是要把这锅粥趁乱喝下一样顺理成章、理直气壮往外走,那叫一个步履稳健、步步生风。陆之远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学不来这样的厚颜无耻……坚守自我了。

    薛里昂能走掉,陆之远走不掉,他能唱死亡摇滚也走不了,毕竟前面那个是真能一言不合把自己冻死的主,没人敢拦他,陆之远只是个看起来乖巧的东方摇滚主唱,刚走出两步就被一干白大褂拦住了,穿着安保制服的人也虎视眈眈盯着,只要他敢跑就能一个飞扑把他制服。

    行吧,赔钱呗,这个陆之远熟悉,往常时间他就是这么给薛锐报损的。真是一报还一报,陆之远龇牙咧嘴听着几个口音各异的歪果仁报价,什么维修费、罚款、工具费……他想讲价但是怕追不上薛里昂的脚步,无奈忍痛割肉,签了张支票勉强脱身然后直追金毛混蛋而去。

    跑出五六米,又操着全损音质的喉咙回头喊了一句“send me invoice!”(把发票寄给我)

    但是陆之远一出大门又是当头棒喝,一贯被吐槽的美国消防队竟然这次出动这么迅速,不偏不倚给他堵了个正正好。他站在原地,很想跑,但是知道跑不掉,对面都是看着跟橄榄球运动员一样的彪形大汉,而他弱小无助还不占理。

    他往停车场望去,看见那个金色混球竟然还分出精神回头看了他一眼,也就是看了那一眼,然后就上车扬长而去。

    陆之远已经麻木开始掏支票了,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跟女朋友解释,这么多钱,是怎么瞬间花掉的?

    填写支票途中陆之远听到无事可做的消防员很热情跟他介绍说消防站离这里只隔着一条街,如果他接下来没事的话,可以过去一起喝咖啡。陆之远只能苦笑着拒绝,觉得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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