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漫天风雪送一人(2/2)
他整理了一下衣领,内心变得坚定起来。
不是为了去战斗,而是为了去逃离。
歌声渐渐消散在风里。
他哆嗦着拿起桌上的复印件,轻声说道:「参议员先生,这是我最后的恳求,请允许我把这张纸带回去。」
普罗克斯迈尔点头道:「当然,这本来就是准备给你回去交差的,帮我向安娜问好。
告诉她,我很遗憾。
我也告诉过她,不要试图在这个时候去挑战风车,也许她左右不了你们。
安娜是指陈香梅,飞虎队陈纳德的遗孀。
此时她是华盛顿最有权势的社交名媛之一,也是象党全美妇女协进会主席。
虽然刘锴是名义上的大使,但在华盛顿的社交圈和非正式权力网络中,陈香梅才是真正的乔事人。
她住在水门大厦,她的客厅是华盛顿两党高层聚会的中心。
「我会带到的,」刘锴低声说。
他拿着那是那张墓志铭,转身走出大门。
正当他即将离开的时候,普罗克斯迈尔像是想起了什麽一样,打断道:「刘,我想请问一件事,那就是你们对教授的敌意是从什麽地方来的?我还是不太清楚。」
刘锴扭头,以为对方想要了解内情并从中斡旋。
他回到刚才的冷板凳上,连忙说道:「参议员先生,这是一个误会。
我们为了继续留在联合国,为了阻碍PRC和阿美莉卡的关系正常化,我们给教授送了大礼,非常厚重的礼。
那是从故宫南迁文物中挑选出来的孤品,还有通过特殊渠道提供的经费。
在台北看来,教授收了礼,但却没有办事。
甚至还帮PRC,一手推动了两边关系的正常化。
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台北觉得教授居然收钱不办事,所以...」
普罗克斯迈尔听完之后整个人都惊呆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收钱就得办事,不办事就要杀你,这是什麽操作,华盛顿收钱不办事不是常态吗?
过了好一会几,这位参议员才发出一声难以置信的嗤笑。
「就因为这个?」
普罗克斯迈尔指着刘错,手指都在颤抖,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因为荒谬。
「刘,你们是不是对华盛顿丶或者对现代政治有什麽误解?」
「收钱不办事?这是什麽值得杀人的理由吗?」普罗克斯迈尔简直要笑出声来,「在华盛顿,在K街的游说公司里,在国会山的走廊上,收了说客的钱丶吃了饭丶拿了竞选资金,最后投票时却投了反对票,这难道不是常态吗?这就叫政治!这就叫博弈!」
普罗克斯迈尔站起来,像看原始人一样看着刘锴。
「如果每一个收了钱却没办成事的政客都要被暗杀,那麽华盛顿特区的波托马克河早就被参议员和众议员的尸体填平了!我也早就死了几十回了!
这是什麽强盗逻辑?这是什麽军阀习气?」
普罗克斯迈尔摇着头,怜悯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鄙夷。
「你们把华盛顿当成了什麽了?把教授又当成什麽了?
上帝啊...」
普罗克斯迈尔重新坐回椅子上,挥了挥手,像是在驱赶某种不可理喻的晦气「刘,你走吧,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麽尼克森总统要抛弃你们了。
你们的思维方式,还停留在中世纪。
你们是一群穿着西装的野蛮人,根本不懂得现代文明的游戏规则。」
「收钱不办事就要杀人...」普罗克斯迈尔拿起笔,不再看刘锴一眼,「这种笑话,我甚至不好意思讲给我的秘书听。」
刘锴的脸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他原本以为的正当理由,在对方眼里竟然成了证明他们野蛮愚昧的最后呈堂证供。
他想反驳,却发现自己无话可说,大家就不在一个思维频道上。
刘锴再次站起身,说了声多谢后便转身离开。
刘锴走出了罗素参议院办公大楼,冷风夹杂着雪粒,像刀子一样刮在他的脸上,寒冷和温暖,野蛮和文明,简直像是两个世界。
普罗克斯迈尔刚才充满鄙夷的嗤笑,依然在他的耳边回荡:「收钱不办事?
这是什麽值得杀人的理由吗?」
刘锴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那巍峨的丶仿希腊式风格的国会大厦圆顶。
在他眼中,这座代表着西方民主巅峰的建筑,此刻却显得如此狰狞,如此荒诞。
「野蛮人。」刘锴的内心咀嚼着这个词,「究竟谁才是野蛮人?」
在普罗克斯迈尔的逻辑里,收了钱不办事,甚至反咬一口,说这是政治博弈,美其名曰现代文明的游戏规则。
而在刘锴看来,在他所学习的延续了千年的中华文化逻辑里,这叫「无信」
,叫「背信弃义」,叫「黑吃黑」。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这是两千年前孔子就定下的规矩。
在这个世界上,拿了别人的东西,就要替别人消灾。
这就是「义」,这就是「礼」。
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王侯将相,只要你接了那份礼,你们之间就缔结了一份看不见的契约。
这契约不需要律师,不需要公证,它刻在良心里,刻在道义上。
可是这群洋鬼子呢?
他们穿着笔挺的西装,满口法律与民主,制定了无数繁文缛节的规矩,却把最基本的信义二字踩在脚底下。
他们把背叛包装成国家利益,把欺诈美化成政治智慧。
「哪怕是战国时期的纵横家,哪怕是过去的青帮流氓,也知道盗亦有道,」刘锴的手在颤抖,那是被气的,「收了保护费还要杀人全家,这是连畜生都不如的行径。」
刘锴想起了他知道的送给林燃的礼物。
那些从故宫南迁文物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字画。
那不仅仅是钱,那是汉族的魂魄,是五千年的文脉。
林燃收下了。
他把中华的魂魄收进了口袋,转头不做事。
在刘锴看来,这哪里是文明人?
这分明就是未开化的蛮夷!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这就是蛮夷和华夏的区别。
华夏讲究的是礼义廉耻,讲究的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而蛮夷,无论他们的船坚炮利到了什麽程度,无论他们的摩天大楼盖得有多高,他们的内核依然是那群在森林里茹毛饮血丶只认利益不认道义的禽兽。
「也是,」刘锴看着漫天飞雪,「是我们错了。」
「我们错把这群披着人皮的狼,当成了可以讲道理的人。
我们试图用君子的规矩去约束小人,试图用华夏的礼去感化蛮夷的利。」
「刺杀?」
刘锴在心里反问在背后大厦里高高在上的参议员。
「你们觉得那是野蛮。
但在我们的史书里,那叫专诸刺王僚,那叫荆轲刺秦王,那叫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当道义已死,当信义崩塌,当所有的规矩都被你们这群文明人玩弄于股掌之间时,最原始的血偿,反而是最高尚的复仇。」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
刘锴紧了紧身上的大衣,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遗老,孤独地站在钢铁森林的华盛顿街头。
他们唯一的错误,是在没有调查清楚实际情况的时候就去刺杀教授,在没有想清楚大家都是华人的情况下,就贸然以为教授不办事。
教授办事了,只是大家对事的理解不同,或者说教授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而他们也不是输给了正义,不是输给了智慧。
他们是输给了这个礼崩乐坏的时代,输给了这群把无耻当光荣的文明蛮夷。
「千秋黄沙,全唐浓墨...」
那首歌的旋律又在脑海中响起。
刘锴低下头,看着路边被雪水浸泡的污泥。
既然这个世界已经变成了蛮夷的斗兽场,既然信义二字已经成了被嘲笑的笑话,那麽,作壁上观,大概真的是他唯一的归宿了。
他转过身,背对着国会大厦,走进了风雪中。
在他身后,那个庞大的丶不讲信义的帝国,正像一头贪婪的巨兽,在吞噬着旧时代的残骸。
从1945年旧金山签字时的意气风发,作为二战的四大战胜国之一,被视为世界秩序的缔造者;到如今1971年的仓皇辞庙,沦为大国博弈的弃子,被视作阻碍人类团结的绊脚石。
二十六年,恰如一梦。
梦醒了,就是千秋黄沙。
而刘锴,在联合国的玻璃大厦里,整整工作了九年。
这九年,是他作为外交官最辉煌的九年,也是最煎熬的九年。
他像是守着孤城的将军。
城里的粮草断了,城里的主公疯了,而城外的盟友正在和敌人把酒言欢。
他在这九年里,用尽了所有的纵横捭阖,用尽了所有的优雅与辩才,去维护那个摇摇欲坠的法统。
他曾以为自己是在守护文明的火种,守护华夏的道义。
直到今天,直到刚才。那个叫普罗克斯迈尔的蛮夷告诉他:你的道义是过时的笑话,你的坚持是挡路的顽石。
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他面前。
司机下车,打开了后座的车门。
刘锴最后回头看了一眼。
风雪中,远处的星条旗依然飘扬,而他脑海中那面曾在纽约上空飘扬了二十六年的旗帜,正在缓缓降下。
没有军乐,没有礼炮,没有致敬。
「走吧,」刘锴低声对司机说,声音轻得像是一声叹息。
车轮碾过积雪,留下了两道深深的车辙,但转瞬间就被新的落雪覆盖了。
什麽都没留下。
很快他将不再是代表,不再是大使。
他只是一个流落在纽约富人区的寓公,一个在深夜里听着全唐旧曲丶作壁上观的老人。
属于他的时代,即将结束。
华盛顿的漫天风雪,送ROC末代驻联合国大使最后一程。